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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有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TPO项目)由深圳有为技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宜化集团合资组建

湖北有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节能环保光引发剂TPO及配套原料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20       浏览量:1172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北有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节能环保光引发剂TPO及配套原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湖北有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强


(二)项目概况


湖北有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节能环保光引发剂TPO及配套原料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均三甲苯酰氯生产装置、TPO生产装置、六水合三氯化铝生产装置、储运设施、相应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评价


经职业卫生调查法、检查表法、风险评估法以及经验法分析,本项目按照本报告建议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在设备和各种防护设施运转正常的情况下,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化学毒物、粉尘、噪声、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均能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标准以下。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其他粉尘;


化学毒物:甲苯、二氯乙烷、氯化氢及盐酸、四氯化碳、正己烷、二氧化碳、氢氧化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通过各方面资料的综合分析,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施工阶段认真落实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并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到一定范围的,湖北有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节能环保光引发剂TPO及配套原料项目从职业病预防的角度来考虑是可行的。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预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补充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湖北有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节能环保光引发剂TPO及配套原料项目预评价报告书》,报告书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后企业进行留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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